关于举行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暨2014年元旦晚会的通知
各系(院):
以“中国梦,师院梦,我的梦”为主题的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于9月开幕以来,各系(院)积极组织,为充分展示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成果,根据艺术节组委会的总体安排,决定于2013年12月下旬举行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暨2014年元旦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下旬。
二、主办单位
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三、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对各系(院)选送的节目和组织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节目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奖若干,对闭幕式优秀节目汇演评比获奖单位及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优秀成果奖给予奖励。
四、具体要求
1、各系(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中国梦相关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导向,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结合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取得的各项成果选送节目,确定节目后抓紧时间排练。
2、每个系(院)至少选送一个节目参加晚会,围绕主题,诠释新形势下的中国梦,组委会将最终评审确定晚会节目;节目内容积极向上,构思新颖;节目形式主要包括舞蹈、声乐、器乐、小品、曲艺等;每个节目控制在6分钟以内。
3、12月15日前将节目名单报送至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联系电话:8486609,电子邮箱:hynutw@126.com。组委会将对各系(院)报送的节目进行审查,并对各系(院)报送节目情况进行通报。
第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