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发[2013]12号
关于做好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
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报请共青团湖南省委同意,院党委批准,拟定于2013年11月召开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为切实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积极参与团内生活和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成绩突出,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赖和拥护,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正确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民主权利。
二、代表人数及比例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380名。各类代表的指导性比例为:各选举单位的代表人数为各团总支团员人数的2%,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青年教工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三、选举单位的划分
全院共划分为17个选举单位,各系团总支均为一个选举单位,南岳学院团委为一个选举单位。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
1.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召开团总支会议或团员大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推选情况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于11月1日前报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2.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各选举单位团组织根据院团委的批复,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为20%),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选举代表,并将选举结果及代表登记表报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4.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代表名单。
5.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查通过代表名单。
五、几点要求
1.学院第四次团代会的召开,是我院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保证代表质量,并在11月6日前完成代表的选举工作。
2.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力,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这次代表选举,对团员进行一次团员意识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各团总支要进行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院团委。
二О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做好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
发:各系(院)团总支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