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团发[2025]15号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团费收缴的工作部署,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团费收缴标准
1.衡阳师范学院团员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本次应交纳2025年7月—2026年6月共计12个月团费,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月0.2元,每人每年2.4元。
2.团员数量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利用“智慧团建”梳理团员信息,线上线下一一对应,有变化的应另有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4.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6.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学院团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二、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学院团委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XX学院2025—2026学年团费缴纳情况登记表》(附件2),务必确保交纳团费的准确性。并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盖院团委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hynu.edu.cn。
2.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高度重视并按照应缴纳团费数100%足额缴纳,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团费转账汇款至指定账户并备注“XX学院2025-2026学年团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
3.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学院团委团费收缴工作进行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户 名:杨诗语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黄白路支行
账 号:621534030372226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