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衡阳市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决定在全校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各级团组织(学院团委、团支部)要以“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为主题,组织学生团员到基层一线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文明创建”专题学习。各级团组织组织全体团员积极参与“文明创建”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并熟悉《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问答》(见附件)内容及参考答案。
2.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各级团组织组织学生团员积极参加学校(包括各学院责任区校园清扫和“牛皮癣”清除等活动)和社区(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3.开展“文明创建”交通劝导活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文明宣传,发挥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和谐交通文明环境。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周密组织,聚焦活动主题,认真开展专题团日活动。党员、团员干部要带头组织、参加主题团日活动,深入团支部联系点发现和解决问题。
2.注重工作实效。各级团组织要合理安排时间,科学有序开展主题团日活动;要紧扣“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主题;要严防形式主义,防止“扎堆式”“走马观花式”下基层,防止以业务学习代替理论学习,防止学与做“两张皮”。
3.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我为文明城市创建做贡献”主题团日活动的宣传,及时发现、总结特色做法并在学院网站、公众号进行报道,典型做法和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到校团委,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模拟调查问卷》
共青团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